产品别名 |
烟气低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 mg/m³、35 mg/m³、50 mg/m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50%、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
系统技术参数:
监测项目 测量方法 测量范围 零点漂移 量程漂移 线性误差 输出信号
SO2 DOAS 0~20~200 μmol/mol ±1%FS/7d ±1%FS/7d ≤±1%FS RS-232/485 4~20mA
NOx DOAS 0~20~200 μmol/mol ±1%FS/7d ±1%FS/7d RS-232/485 4~20mA
CO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0~2000 μmol/mol ±1%FS/7d ±1%FS/7d RS-232/485 4~20mA
O2 电化学或磁压式 0~25% ±1%FS/7d ±1%FS/7d RS-232/485 4~20mA
颗粒物(粉尘)激光前散射法 0~5~200mg/m3 ±2%FS/7d ±2%FS/7d ≤±3%FS 4~20mA
流速 压差传感法 0~40m/S ±5%FS/7d ±5%FS/7d ≤±1%FS 4~20mA
压力 压差传感法 60~140KPa ±2%FS/7d ±2%FS/7d ≤±1%FS 4~20mA
温度 热电偶 0~500℃ ±1%FS/7d ±1%FS/7d ≤±1%FS 4~20mA
湿度 电容法 0~ ±2%FS/7d ±2%FS/7d ≤±1.5%FS 4~20mA
根据环保部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低排放)要求:燃煤电厂烟气排放二氧化硫不超过 35 毫克/ 立方米、氮氧化合物不超过 50 毫克/立方米,颗粒物含量在 5 毫克/立方米以下, 烟气排放可以达到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
烟气参数监测监测子系统中的烟气温度测量采用铂金温度传感器,烟气压力采用进口微差压传感器,烟气流速采用皮托管测量;所有的测量信号都将送入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具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远程故障诊断、报表统计和图形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了工作现场的无人值守。
整套系统结构简单,动态范围广,实时性强,组网灵活,运行成本低,同时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组合方便,并且能够完全满足与企业内部的DCS系统和的数据系统通讯的要求。
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利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测量法测量高湿烟气中的SO2、NO,通过电化学传感器测量湿氧含量,然后通过干湿转化计算出SO2、NO、02的干烟气浓度。
颗粒物监测子系统采用高温抽取式激光前散射原理监测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适用于各种锅炉连续废气排放量的监测,采用直接抽取法,可以连续在线监测颗粒物的浓度、二氧化硫(SO2)浓度、氮氧化合物(NOX)浓度、氧气(O2)含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还可以增加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氯化氢(HCL)、氟化氢(HF)、氨气(NH3)、碳氢化合物(CHX)、湿度等参数的测量。
目前,中国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分别居世界位和第二位。造成大气质量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而中国发电行业70 %为燃煤发电。燃煤电厂排放烟气中含有烟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少量一氧化碳,烟尘直接影响到大气的环境质量,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均为酸性气体,是酸雨形成的主要因素。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应做好污染源的环境监测工作,它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标尺。
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也称烟尘)、气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的装置,被称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或“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国际上通用称呼CEMS(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不仅能用于排放达标监控和排污计量使用,同时还可以用于设备(除尘、脱硫、锅炉燃烧工况)运行状态检查、故障诊断等。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运用烟气红外采样、后散射烟尘浓度测量、皮托管烟气流速测量及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在线连续监测。同时又针对国内煤种较杂、煤质变化大、污染物排放浓度高、烟气湿度大的状况从技术上进行了改进。并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定型,提供的中文操作平台及中文报表功能、多组模拟量及开关量输入输出接口,可实现现场总线的连接以及多种通讯方法的选用,使系统运行方便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