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中水处理设备,中水回用设备,中水绿化设备,中水一体化设备 |
面向地区 |
住宅建筑中水处理设备
北京市地区新建建筑建设单位自行申报建设中水站已是政策强制,按照按水污的质性来分,分为排水和粪污排水,而常规设计中楼宇的排水系统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
当新建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或回收水量大于等于100m3/d的宾馆、饭店、公寓和住宅,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或回收水量大于等于100m3/d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大于50000m2或回收水量大于等于150m3/d或综合污水量大于等于750m3/d的居住小区(包括别墅区、公寓区等)和集中建筑区,宜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住宅建筑中水处理设备回用工程
国外从20世纪就开始研究中水利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北京建成个中水试点工程。以后,各地纷纷开展中水的试验和研究,中水工程的实例日益增多。
缺水城市和缺水地区在进行各类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建设时,其总体规划设计应包括污水、废水、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中水设施建设的内容。各种污、废水资源,应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对适合建设中水设施的工程项目,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配套建设。
建筑住宅中水处理系统
据排水收集和中水供应的范围大小,建筑中水系统又分为建筑物中水系统和小区中水系统。建筑物中水系统是指在一栋或几栋建筑物内建立的中水系统。建筑物中水系统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建筑小区中水系统是指在新(改、扩)建的校园、机关办公区、商住区、居住小区等集中建筑区内建立的中水系统,建筑小区中水系统。因供水范围大,生活用水量和环境用水量都很大,可以设计成不同形式的中水系统,易于形成规模效益,实现污废水资源化和小区生态环境的建设。建筑中水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组成与型式
建筑中水系统由中水原水收集系统、处理系统和中水供水系统三部分组成。中水原水收集系统是指收集、输送中水原水到中水处理设施的管道系统和一些附属构筑物。根据中水原水的水质,中水原水集水系统有合流集水系统和分流集水系统两类。合流集水系统是生活污水和废水用一套管道排出的系统,即通常的排水系统。合流集水系统的集流干管可根据中水处理站位置要求设置在室内或室外。这种集水系统具有管道布置设计简单、水量充足稳定等优点,但是由于该系统是生活污废水合并为综合污水,因此原水水质差、中水处理工艺复杂、用户对中水接受程度低、处理站容易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合流集水系统的管道设计要求和计算与建筑内部排水系统相同。
污水/中水处理回用装置
污水/中水处理回用装置的作用是对生产、生活污水/中水(排水)进行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设施。工业发达国家的生活污水/中水(排水)处理已经很普遍。要使这些处理站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靠严格的排放制度、组织和管理体制来。
有条件的村庄,应联村或单村建设水处理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雨污分流时,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②雨污合流时,将合流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在污水处理站前,宜设置截流井,排除雨季的合流污水;
③污水处理站可采用人工湿地,生物滤池或稳定塘等生化处理技术,也可根据当地条件,采用其他有工程实例或成熟经验的处理技术。
人工湿地适合处理纯生活污水或雨污合流污水,占地面积较大,宜采用二级串联;生物滤池的平面形状宜采用圆形或矩形。填料应质坚、耐腐蚀、高强度、比表面积大、孔隙率高,宜采用碎石、卵石、炉渣、焦炭等无机滤料;地理环境适合且技术条件允许时,村庄污水可考虑采用荒地、废地以及坑塘、洼地等稳定塘处理系统。用作二级处理的稳定塘系统,处理规模不宜大于5000m3/d。
站的选址,应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下方,村镇水体的下游,地势较低处,便于污水汇流入污水处理站,不污染村镇用水,处理后便于向下游排放。它和村镇的居住区有一段防护距离,以减小对居住区的污染。如果考虑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及污泥肥田,其选址则相应的要和农田灌溉区靠近,便于运输。医疗机构的污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污水管网,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的有关规定。利用中水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的有关规定,并应设置开闭装置,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停止使用。
污水处理站出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出水用于农田灌溉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有关规定。
地埋式MBR中水回用设备应用范围:
水源保护区分散性生活污水处理,住宅小区、办公楼、商场、宾馆、饭店、机关、学校、、医院、养殖场等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工业有机废水(纺织、啤酒、制革、食品、化工等行业的有机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