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烟气低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系统技术参数:
监测项目 测量方法 测量范围 零点漂移 量程漂移 线性误差 输出信号
SO2 DOAS 0~20~200 μmol/mol ±1%FS/7d ±1%FS/7d ≤±1%FS RS-232/485 4~20mA
NOx DOAS 0~20~200 μmol/mol ±1%FS/7d ±1%FS/7d RS-232/485 4~20mA
CO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0~2000 μmol/mol ±1%FS/7d ±1%FS/7d RS-232/485 4~20mA
O2 电化学或磁压式 0~25% ±1%FS/7d ±1%FS/7d RS-232/485 4~20mA
颗粒物(粉尘)激光前散射法 0~5~200mg/m3 ±2%FS/7d ±2%FS/7d ≤±3%FS 4~20mA
流速 压差传感法 0~40m/S ±5%FS/7d ±5%FS/7d ≤±1%FS 4~20mA
压力 压差传感法 60~140KPa ±2%FS/7d ±2%FS/7d ≤±1%FS 4~20mA
温度 热电偶 0~500℃ ±1%FS/7d ±1%FS/7d ≤±1%FS 4~20mA
湿度 电容法 0~ ±2%FS/7d ±2%FS/7d ≤±1.5%FS 4~20mA
系统特点:
1、运行稳定
2、只须一个分析单元即可实现对4种烟气成份的连续监测
3、完善的软件支持
4、模块化设计
5、多选择性
6、在线自动标定功能
7、远程监控
8、 支持一托二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低排放)是一种对低排放烟气成份(SO2 、NO、烟尘)及相关烟气参数进行在线自动连续监测的设备。本系统是集光、机、电及计算机技术为一体的高科技产品。燃煤电厂是烟尘、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
根据环保部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低排放)要求:燃煤电厂烟气排放二氧化硫不超过 35 毫克/ 立方米、氮氧化合物不超过 50 毫克/立方米,颗粒物含量在 5 毫克/立方米以下, 烟气排放可以达到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
其控制计算机可以将所测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存贮;可通过网络与上级的计算机连接,可以方便、快捷地调用监测数据。企业内部可以通过局域网,根据访问权限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如读取数据、修改状态参数,甚至对系统进行直接操作。由于采用直接抽取法测量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系统可以用标准气对分析仪进行在线标定,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气体分析采用的是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含氧量的监测采用寿命可达十年的顺磁氧分析仪器。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运用烟气红外采样、后散射烟尘浓度测量、皮托管烟气流速测量及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在线连续监测。同时又针对国内煤种较杂、煤质变化大、污染物排放浓度高、烟气湿度大的状况从技术上进行了改进。并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定型,提供的中文操作平台及中文报表功能、多组模拟量及开关量输入输出接口,可实现现场总线的连接以及多种通讯方法的选用,使系统运行方便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