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湖南供应危废贮存间,危废贮存间,危废间,天津危废贮存间,江苏可靠危废贮存间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危废间相关标准规范
标准:危废间的建设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规范:危废收集、贮存涉及的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指南:涉及危险废物的环评内容评价指南——《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危废转移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产生危废企业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危废间选址要求
危废间选址要求(来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设施底部地下水水位。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风频的下风向。
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6.3.1款要求。
危废间建设和检查要点
危废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
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
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
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